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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介紹
一、新能源汽車高低溫環境實驗艙適用標準與能力要求
1、高、低溫環境實驗室應滿足以下標準要求:
(1)GB/T 3871.10-2006 拖拉機試驗規程10部分低溫起動;
(2)GB/T 3871.11-2005 拖拉機試驗規程11部分高溫性能。
2、高、低溫環境實驗室應滿足以下試驗能力要求:
(1)試驗的新能源汽車高低溫環境實驗艙:
質量0.5噸~15噸、外形zui大尺寸(長×寬×高)為8.5×4.5×3.8(m);所配發動機:功率8.8 kW(12馬力)~220kW(300馬力)、發動機zui大吸氣量約900m3/h;
(2)溫度可測控范圍:
-25~55℃,艙內溫度應均衡穩定,符合拖拉機高、低溫試驗對環境溫度要求。
二、高、低溫環境實驗室功能概述及原理
高、低溫環境實驗室系統由環境艙、制冷冷源系統、制冷與加熱系統、循環風及風速模擬系統、新風和尾排系統、控制系統、試驗測試系統、報警系統八部分組成。環境艙是人工模擬拖拉機高、低溫環境試驗條件的試驗空間,具有保溫隔熱功能,并為試驗設備提供安裝條件;制冷冷源系統為高、低溫環境實驗室提供冷源;制冷與加熱系統通過盤管風機提供動力,對環境艙進行加熱或冷卻;循環風及風速模擬系統通過循環風機變頻調速來實現風速調節,有風試驗時可滿足3~9km/h背風風速要求,無風(風速小于3km/h)試驗時送風機保持低速運轉,以保證環境艙內溫度均勻度;新風進氣由新風送風機送入環境艙,尾排風機完成拖拉機尾氣的排出,尾排接口閉式連接,新風送風機和尾排風機聯合作用,保證整個試驗過程中環境艙內溫度、壓力、空氣質量符合試驗要求;控制系統可實現環境艙內的溫度、壓力、風速的調節和系統設備運行的控制;試驗測試系統可實現試驗參數的測量及數據處理;報警系統可實現環境艙內CO、HC、溫度超限報警功能。
三、主要技術性能指標
1、設備技術參數
項 目 | 技術參數 | 項 目 | 技術參數 |
實驗室外廓 | 13650×8430×6140 | 實驗艙尺寸 | 13200×7700×5350 |
制冷量 | 高溫300kW,低溫50kW | 制熱量 | 90kW |
PTO加載功率 | ≤220kW | 循環風量 | 200000m3/h |
新風風量 | 1000m3/h | 尾排風量 | 1000m3/h |
大氣壓力傳感器精度 | ±0.2kPa | 工作溫度 | -25~55℃ |
溫度傳感器精度 | ±0.5℃ | 風速傳感精度 | ±3% |
2、裝機功率及配電要求
項 目 | 技術參數 | 項 目 | 技術參數 |
壓縮機 | 11KW(15HP)×4 | 冷凝風機 | (2×0.75)KW×4 |
電加熱功率 | 90kW | 制冷風機 | (2×0.75)kW×6 |
循環泵功率 | 15kW | 循環(模擬)風機 | (10×1.1)kW×4 |
新風風機 | 1.5kW | 尾排風機 | 3kW |
配電功率 | 200kW,380V,50Hz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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